阿尔弗雷德·丁尼生(Alfred Lord Tennyson)在人们的记忆中,是一位满脸阴沉的大胡子桂冠诗人,是《轻骑兵的冲锋》(The Charge of the Light Brigade)等维多利亚时代铿锵之作的作者,也是哀伤的挽歌《悼念集》(In Memoriam)的作者。在这本令人耳目一新的传记中,理查德·霍姆斯重新唤醒了这位沉睡的维多利亚时代人物,让他重新焕发出熠熠生辉的生命力,并出人意料地改变了他。
霍姆斯呈现了一个令人惊叹、生动而多变的人格,一个隐秘、极富表现力、情感丰富的人,以及也许是最后一位浪漫主义者,但却被他所处时代的伟大思想,尤其是伟大的科学问题所困扰,这些问题与我们的时代如此接近。才华横溢的丁尼生出身于林肯郡一个并不幸福的家庭,父亲酗酒成性,他自己饱受不幸的爱情纠葛,却又因浓厚的友谊(尤其是与《奥玛·海亚姆》的作者爱德华·菲茨杰拉德的友谊)而得以维系。年轻的丁尼生在他最初的四十年里成了一位非凡的诗人,他既有音乐天赋,又对前达尔文时代的新天文学、地质学、生物学,甚至精神病学,以及我们是否注定要灭绝这一重大问题有着浓厚的兴趣。一言以蔽之,这部作品讲述了丁尼生的年轻时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