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发现自己的一个重大人生决定是建立在卡拉OK酒吧里的一次狂喜共鸣上,你会怎么做?
我们的主人公总是在寻找新的开始,永远相信新的家园、新的国家、新的女朋友或男朋友可能会解决她对自己是否能过上正常人生活(或者,在更深层次上,是否想过上正常人生活)的巨大疑虑。她发现自己接受了一家著名游戏公司的翻译工作,工作地点位于德国法兰克福,一座非常不可能的城市。
喝了几杯酒、听了几首歌后,心血来潮收拾一下自己的生活似乎是个好主意。但她其实并不喜欢游戏。她也不是特别喜欢和她谈恋爱的那个男人。除了唱卡拉OK,她和同事们没有太多共同语言,而且她所从事的工作至少可以说并不令人满意。因此,当一个高个子卷发男子从电车上捡起她遗忘的雨伞并送还给她时,就像某种爱情电影中的场景一样,她开始构建一个完全基于这个美丽的陌生人的不同的、更好的、更令人满意的自己。
就这样,她开始了为期一年的强烈迷恋,令人头昏脑胀、全身冰冷、喘不过气来的迷恋,这损害了她的感情、她融入这座新城市的能力,或许还有她的理智。
《我是什么,一头鹿?》(WHAT AM I, A DEER)充满诱惑力和生命力,巧妙地融合了事实与虚构、哲学与流行音乐,挖掘了欲望、幻想、羞耻、自我认知和自我欺骗的深层内涵。与艾莉夫·巴图曼(Elif Batuman)的《白痴》(The Idiot)和希拉·海蒂(Sheila Heti)的《人该如何生活》(How Should a Person Be?)一样,该书向读者介绍了当代小说中一个聪慧过人的新声音,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:你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吗?更重要的是,你应该改变自己吗?